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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房贷判决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房贷判决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应个人偿还,但是,虽然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但双方在结婚后达成协议,该贷款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偿还。
    因此,在相关的纠纷判决中我们需要参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房贷的分割在结婚之前属于个人债务,在结婚之后如果达成协议也属于共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进行偿还。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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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