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房屋征收补偿金起诉状 |
释义 | 一、共有房屋征收补偿金起诉状 民事起诉书 原告:※※,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住所地:※※ 被告:无锡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安置补偿款贰拾贰万捌仟圆整(¥228000);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份原告※※与被告无锡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署《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拆除原告居住的※※房屋,并支付原告安置补偿款22.8万元。合同签署后,被告并未将合同原件提供给原告。※※房屋于20※※年※※月份已拆除,但被告却一直拒绝向原告支付补偿款,经原告多次催讨无果。 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无锡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二、共有房屋怎样分割 1、共有房产应该如何分割。不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除了特别约定之外,共有人均有权要求分割其份额,法律也规定了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者作价补偿等分割方式。 (1)直接实物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必须保证房屋的价值不会发生改改。 (2)变价分割,即把共有的房屋座驾卖出,房屋共有人各自分得自由份额。 (3)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共有人共有的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共有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房屋分割比较困难。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割方式往往因为当事人对财产价值达不成一致意见而遭搁浅。况且,主张分割财产的共有人之外的其他共有人还有优先购买权,这种购买权尚不是必须购买共有份额的义务,使得问题变得异常难以处理。如果共有房屋尚处于按期偿还一方按揭贷款的阶段,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甚至可以说比共有房屋分割本身更加复杂。共有之情感基础消失后,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可能性比较小,所以,由其中一方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是最理想的方式,这样可以终结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余下问题仅仅是双方的共有纠纷。但是,处于争议之中,任何一方也不敢冒险。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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