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要不要放弃孩子抚养权 |
释义 | 一、想离婚要不要放弃孩子抚养权? 父母离婚时谁都不能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自己不实质抚养孩子,就得支付抚养费。《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未独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自生活能力条件的 因为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本来就应该先由父母进行协商,如果恰好出现了男方或女方自己不想抚养孩子的这种状况,那就有另一方抚养孩子,但不抚养孩子的当事人支付的抚养费标准就必须要协商清楚,要么抚养孩子,要么支付抚养费,不能什么义务都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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