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籍地不给办迁移证怎么办 |
释义 |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投诉。 1.迁移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 2.变更户口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没有法定理由,不能迁出公民户口,买方也不能通过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户口迁移手续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原籍地户口迁移、档案迁移流程 一、户口迁移 1、拿着那张常住人口登记卡(没有登记卡的去人才市场领取),以及集体户口首页先去相对应的人才市场和派出所各盖一个户籍管理章,请人才市场的工作人员出据无业证及一个同意调出户口的证明(如下图)。去对应城区的民政局开具无婚姻证明。 2、用挂号信或快递把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口首页+同意调出证明+无业证+未婚证,以及离职证明+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寄回给家人,让家人去原籍派出所开据户口准迁入证明。 3、带着准迁入证明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去现籍派出所办理最后的迁出手续,派出所会开据一张户口迁移证。把此证邮寄回去给家人,让他们办理最后的迁入手续。 二、档案迁移(流程类似户口迁移) 1、让家人去当地人才市场办理档案准接收证明(就一张调档函)。 2、带着准接收证明(调档函)和离职证明需到人才市场办理档案迁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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