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民法典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的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优先受偿。 具体而言,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变卖,并从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这一规定确保了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为债务人提供了一种解决债务的方式。 二、债务混同情形解析 1.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导致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2.根据法律规定,当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但如果这种混同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则不得终止。 3.债务混同的主要原因包括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 (1)概括承受主要发生在企业合并、债权人或债务人继承等情况下; (2)而特定承受则包括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等情形。 这些规定有助于明确债务混同的情形,并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民法典的债务处理规定感兴趣吗?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持续关注法律网,我们为你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法律资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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