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不交物业费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业主不交物业费该怎么办 当遇到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可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1.可以尝试与业主进行协商,敦促其交付物业费。 2.若协商不成,且已履行催告程序,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若逾期不交纳,业主委员会应督促其限期交纳;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与违约金。 二、处理物业多收电费 1.当业主发现物业多收电费时,可向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2.根据《电力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也不得擅自变更电价。因此,物业多收电费的行为是违法的。 3.经举报后,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物业警告,责令其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可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4.情节严重的,还将对物业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三、未交房应付物业费 关于未交房的物业费支付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1.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且未向所有业主发出入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因为此时业主尚未实际享受到物业服务。 2.开发商已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自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开始计收。即使业主尚未办理交房手续或领取钥匙,物业费也仍需正常支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因此,在业主未实际接收房屋前,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一旦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物业费则由业主承担。 对物业费问题还有疑问吗?法律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你答疑解惑。学习法律,维护权益,从现在开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2]《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3]《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