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程序终结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执行程序终结什么意思 1.执行程序终结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终止执行程序。 2.这一程序的特征包括:发生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进行,执行程序永远停止,不再恢复,且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3.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适应了我国司法实践的需要,对于那些不能继续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裁定终结执行,以实现民事执行工作的目标。 二、执行终结的法律效力 执行终结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程序上的效力和实体上的效力。 1.程序上的效力是指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宣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 2.实体上的效力则是指执行终结后,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 ![]() 三、适用执行终结情形 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6.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你对执行程序终结还有其他疑问吗?在法律网上,我们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解答。遇到法律难题,不妨来找我们聊聊,一起探讨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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