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标准 |
释义 |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标准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怎么区分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分方法:双务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互负给付义务,单务合同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例如,无条件的赠与行为是单务合同,而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是双务合同。 三、单务合同 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 (一)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三)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划分意义: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区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意义 区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 (一)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以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因而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二)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有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 (三)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时,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标准的法律知识。双务合同中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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