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条件有什么 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条件有: 1.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 3.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即患者或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健康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将会丧失其胜诉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责任的标准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 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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