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可分离
释义
    农贸市场易主后,石先生享有的摊位收费权该何去何从?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硕士生导师王崇敏。
    王教授分析认为,此案中,石先生担心摊位收费权转移,是出于对“所有权”认识的不足。
    王教授说,所有权分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权能,这四个权能在一定时间内是可以分离的。在本案中,白沙扶贫公司对光雅农贸市场摊位的所有权中,占有、使用两项权能,已限时让度给现有的摊位合法租用者;收益权也经合法方式限时让度给了石先生;处分权,仍属扶贫公司,但处于依法要被让度的情形中。
    扶贫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农贸市场,不论是被拍卖还是被协议转让,如果有法律依据(如本案中因另外的欠款纠纷将被法院执行),是可以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有权四个权能的可分离性,石先生已获得的收益权,即摊位收费权,如果确实是已通过合法协议方式在先获得的,就构成了对该摊位新的所有权人收益权的限制,也就是说,在所有权让度过程中,新的买受人享有的所有权在一定时期内已经不完整了,农贸市场摊位的收益权价值,在所有权整体被转让时,应在转让价值中被适当地扣除。这体现的是,法律对已经形成的合法合同关系的保护和尊重。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3 12: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