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改姓双方同意书怎么写 改姓双方同意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涉及个人姓名的变更。在撰写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1.标题应明确为“改姓双方同意书”,居中书写。 2.要明确对方的称谓,如“派出所”、“户籍登记机关”等。在正文部分,应详细阐述双方同意改姓的原因、目的以及具体的改姓方案。 3.落款部分应写清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并签署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改姓双方同意书的用词要正式,避免使用过于口语化的表达方式。 二、成年人更改姓名条件 成年人更改姓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本人必须表达改名的意愿,这是更改姓名的前提。 2.改名的理由要充分,不能随意更改。 3.本人需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4.需要注意的是: (1)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同时,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将作为“曾用名”备查。 (2)在办理改名手续时,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并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 (3)办理过程中需要携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4)在更改姓名后,户口簿会记录曾用名和现名,以便在需要使用证明身份时配合户口簿进行验证。 对于姓名变更,你是否还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法律网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详尽的解答和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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