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破产 |
释义 | 自然人破产惹争议 将自然人纳入破产范围,引起业界广泛争议。“上海静安区法院曾经发过一个‘限制高消费令’,因某人欠债不还,判令他今后不能出入饭店等高消费场所。这实际上就有点个人破产的意思。”宋一欣律师说,一个比较近的例子是,香港明星钟镇涛由于炒卖楼房无法偿清高达2.5亿港元的债务,去年被法院宣告个人破产案,钟被限制进入高消费场所、限制出国等。 但也有部分人士表示,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社会信用不良的现状下,自然人破产可能会进一步放大欺诈、洗钱、侵蚀国有资产等负面影响。 我国目前大量使用现金支付方式,财产状况并不容易清查,信用体系也很不健全,现在还缺乏个人破产的配套措施,实施难度还比较大。 自然人破产分为普通自然人破产和商事自然人破产,此次只涉及到商事自然人破产。现在市场经济比较完善的国家都包括自然人破产,或者叫消费者破产。 从破产法的历史上看,也都是从自然人破产发展到公司破产的,是先有个人责任,后有公司信用,再有社会信用。“所以自然人破产是破产制度的基石,而我国是倒过来的,先有企业破产,当然这与我国是后发国家有关系。” “以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环境还不是太成熟,很多信用体系不够成熟,但是随着信用卡的使用,城市个人信贷不断增多,信用消费不断增加,个人破产有必要提到破产法中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