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技术鉴定多久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技术鉴定多久 伤情鉴定是有时效和标准的。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二、伤残鉴定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伤残鉴定分两种,一种是司法鉴定。一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二者分别针对不同的部门。 司法鉴定主要是针对公安或法院审理用。这一块带上相关病历去,交钱就能做。 劳鉴委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这一块。 《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对工伤赔付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到劳鉴委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前提是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果没认定为工伤的话,一般是不受理伤残等级鉴定的。 如果有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话,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刑事案件技术鉴定多久的相关内容。刑事案件中的鉴定时限为由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的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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