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索赔证据的必备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程索赔证据的必备内容是什么 索赔建设工程时需要证明索赔事项的发生、索赔存在的依据;施工单位已按规定程序提出索赔、工程实际损失。工程索赔的证据有: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 工程索赔的步骤是什么样的 工程索赔的程序: 1.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三、工程索赔时间期限规定 法律网提醒,工程索赔的时间规定是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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