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什么“诊治”医患关系 |
释义 | 导读:医生和患者本来像战场上的一对战友,共同对抗疾病这个敌人,却因种种原因变得对立,暴力伤医案频频发生,眼下的医患关系该如何改善?不少驻豫全国政协委员开出“良方”:通过立法等法律手段严惩医闹,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 ![]() 据统计,2013年医疗纠纷发生率不到十万分之一,但伤医事件却不时见诸媒体。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济南军区第150中心医院院长高春芳的看法是,这是由医疗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所引发。他说,我国优质医疗资源80%都在大城市,基层服务比较薄弱,虽然近年来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但是解决重大疑难病症,还得要到大城市才行。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花亚伟来北京开会的前一天,做手术从早上直到晚上7点。他由衷感慨:“患者多数来自基层,有的等手术一等就是半个月。其实,70%的病症在一般医院都能解决,不需要什么病都扎到大医院,都要看专家门诊。” “医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再好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治不好患者就去闹,就要暴力伤医,医务人员生命都受到了威胁,他还怎么安心看病?”高春芳说,在这种环境下,医疗行业就会变成一个高风险行业,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 如何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呢? “要从法制层面严惩暴力伤医。”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广州、天津、洛阳等地的仲裁机构已经设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解决医疗责任损害赔偿案件。他建议,我国应制定《医事仲裁法》,来解决医患纠纷。 高春芳委员提出,首先要立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出台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确定医院为公共场所,公安部门要介入;二是要建立预防和处理条例,卫生、司法等各个部门之间明确责任;三是要成立专门的权威鉴定机构,由医疗专家参与;四是建立专门的民事医疗纠纷审判法庭,保证公平公正。 他还建议,医生要依法行医,多和患者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病人要理解、配合医生,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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