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偿还民间借贷被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 |
释义 | 一、拒不偿还民间借贷被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 拒不偿还民间借贷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处理方式是应当依法配合,对强制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会在15天之内审查并做出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民间借贷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期限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申请期是2年。民间借贷的主体是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是一种借款合同。出现民间借款纠纷后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民间借贷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