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途径可以进行医疗损害的民事赔偿 |
释义 | 一、有哪些途径可以进行医疗损害的民事赔偿 可以进行医疗损害民事赔偿的途径是: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寻求第三方帮助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诉讼也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中的可以直接选择的程序之一。协商或调解都不是诉讼前必须经过的程序,实际中完全可以不经过协商和调解而直接进行诉讼。 二、医疗损害鉴定责任认定 医疗损害鉴定责任认定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三、医疗损害纠纷是否需要封存病例 需要封存病历,为了保证鉴定程序的公正,也为了客观还原事发时病人情况,应该封存病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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