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是什么时间 |
释义 | 一、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是什么时间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可以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流转,而经营权分离的时间是签订流转合同的时间。 二、承包人的权利有哪些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 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 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 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 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是什么时间的相关内容。在承包土地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土地的产权,而且双方还要签订承包合同,把可能发生的一些纠纷都写在里面,万一这些情况真的发生的话也比较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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