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假休几次 |
释义 | 一、小产假休几次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什么是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三、产假的时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在通过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对女职工产假及相关待遇作出了不同的地方性规定,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以上是一篇关于“小产假休几次”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小产假休几次,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对于产假,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当事人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5]《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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