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纠纷的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纠纷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6.其它。 三、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 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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