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破获破坏电力设施案 |
释义 |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新城子分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破坏电力设施案,犯罪嫌疑人王xx(男,37岁)已被刑事拘留。据悉,此案是建国以来沈阳地区发生的第一起高压电杆因固定设施被盗割而造成倒塌的案件。 2005 年10月26日上午10时许,沈阳市公安局新城子分局刑警大队接该分局蒲河派出所报告:位于新城子区蒲河镇尖台村南侧大地内的三根输电A型线杆倒塌,致使辽宁清源县至沈阳虎石台地区的22OKV输电线路供电中断。刑警大队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现场勘察发现,犯罪嫌疑人将A型电杆 225号至227号三基杆塔UT型线夹及12根拉线中的11根拉线割断,并将拉线地锚铁盗割,造成该线路225号至227号倒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 多万元,间接经济损失无法估算。此案损失巨大、后果严重,引起了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市两极公安机关、电力管理部门的有关领导接到报案后及时赶到案发现场,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破案和抢修工作。由于案情重大,该案被省“五线两资源”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列为省级重点督办案件。 案发后,新城子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为组长、由刑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和技术骨干组成的专案组侦破此案。专案组在当地派出所和沈阳供电公司保卫处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案发地周边30余个废品收购站和7个村镇逐户走访调查,张贴发放通告2000余份,并根据现场遗留物品对蒲河镇、马刚乡的每个五金交电商店进行访问,从中寻找破案线索。同时,推出有奖举报措施,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2006年4月中旬,专案组经艰苦工作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新城子区蒲河镇尖台子村村民王xx家庭困难,平时喜欢摆弄一些农机具。此人性格内向,不常与他人接触往来,其自家耕地就在案发现场附近,案发前又到过现场捡玉米。种种迹象表明,王有重大作案嫌疑。2006年4月23日,专案组依法将王xx传唤到分局刑警大队。经过突审,王交代,他于2005年10月23、24日,先后窜到案发地,用断线钳子、活板子、钢锯等作案工具,将电杆拉线地锚铁、UT 型线夹盗割走。之后,为固定自家玉米脱粒机,他将盗割的拉线地锚铁焊在玉米脱粒机车架的四个底脚上。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xx已被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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