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公共财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
释义 |
一、破坏公共财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破坏公共财物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如果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则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存在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时效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时效是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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