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确定证据的合理性 |
释义 | 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接下来由法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怎么确定证据的合理性。 一、怎么确定证据的合理性? 1.作为定案根据的每一个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2.根据认识论的矛盾法则,全案的证据之间一致,全案证据同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和结果一致,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3.作为证明对象的案件事实、情节均有相应的一定数量的证据加以证明; 4.全案证据所得出的结论是本案惟一的结论,排除其他可能性。 二、证据采信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刑事诉讼中,有关提供证据,收集、调取证据,审查认定证据,以及其他涉及证据的各项规定,都体现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证据采信过程中,实事求是原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证据的来源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臆造出来的;第二,在证据采信过程中,必须坚持主观服从客观,防止主观随意性;第三,证据的采信必须经过示证、质证和控辩双方的询问才能采用。 2.惟一性的原则 全案的证据经过排列、组合之后,必须是排除了一切矛盾,而达到每一个证据的前后一致,证据与证据之间一致,全案证据同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和结果一致,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全案证据所得出的结论是本案惟一的结论。 3.疑案从无的原则 无论是从惩罚犯罪的目的出发,还是为了保障人权,都要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由于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毕竟不同于自然科学中的证明,承认“可知论”并不等于每个案件都可以查得水落石出。疑案从无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出规则,也是证据采信规则的重要法则。对任何一个案件的认定必须依靠确实、充分的证据,如果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达不到证明标准,就必须转化为“无罪的判定”。实行疑案从无的证据采信规则的指导意义在于:第一,当证据与证据之间有矛盾不能排除时,应当采取疑案从无的原则,存疑不起诉。第二,当证据采信达不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仍然要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定罪量刑。 以上便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怎么确定证据的合理性的内容。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证人必须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鉴定人必须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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