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设计合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释义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1)委托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回定金。
    (2)由于变更计划、制造要求,提供的资料不正确,未如期提供设计工作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因而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时,委托人应依照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3)委托人延误支付。设计的成果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后,委托人依合同的约定,偿付相应的合同款。委托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委托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6: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