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驶处罚金什么时候交 |
释义 | 一、醉酒驾驶处罚金什么时候交 醉酒驾驶处罚金应在经过法院审理后,作出的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车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醉酒驾车保险公司不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等等。 ![]() 三、醉酒后驾驶证怎么考 醉酒后驾驶证的考法是在5年的吊销期满后直接报考驾驶证,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由受理岗审核。 2.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 3.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4.参加考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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