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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释义   一、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自由选择关系,即可以先复议再诉讼,也可以直接诉讼,这取决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选择。
    但是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过复议方可诉讼。也就是说,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提起行政诉讼。
    比如:《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复议。
    
       二、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是法人的或者组织的,则写明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
    2、提供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的请求、相关事实与理由;
    4、申请人签名或者是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三、行政复议需要提供的证据
    1、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没有履行职责的,就需要提供其没有履行职责的证明材料;
    2、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还提出了行政赔偿的请求的,需要提供能证明其遭受损害是因为具体的行政行为造成的的相应证据;
    3、如果存在申请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的,那么在申请时需要提供能证明发生的不可抗力或是其他原因的证据。
    4、根据具体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在实践当中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行政复议需要当事人提交所需的材料,要了解当事人的证据,按照相关的制度来进行审核。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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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