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转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释义
    房屋转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网上打印的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人: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原件)
    需要注意的事项: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2、符合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登记部门认为需要公告的,公告时间除外。
    如需了解更多房产登记的相关知识内容,小编推荐:
    申请房屋登记要注意什么
    房屋登记审查
    房产登记手续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5: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