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承诺期限的起算时间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合同承诺期限的起算时间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 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 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 二、承诺是什么 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 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表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 2、不得附条件; 3、受要约人拒绝、期满未承诺、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 4、如果承诺生效同时合同成立。 三、要约承诺是什么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 2、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复杂化,合同订立的时空都在扩大,以要约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基础判断合同成立与否、进而分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就愈显必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你一一整理关于合同承诺期限的起算时间是怎样的等等问题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就合同承诺期限的起算时间是怎样的等等问题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对该问题的解答,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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