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
释义 | 一、拆迁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二、拆迁纠纷起诉哪个部门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纠纷起诉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征地的补偿范围 1.如果被征地是农用地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如果是城市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法律网提醒您,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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