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 |
释义 |
一、抵押合同的订立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 二、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 1、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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