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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释义
    
    1、什么样的婚姻无效?后果如何?
    违反法定结婚条件而缔结的婚姻是无效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重婚的:有配偶者同他人结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前面提到的几种近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的:如前所述,由于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疾病名称,所以此项规定意义不大;
    (4)男女双方或一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被解除后,后果与可撤销婚姻完全相同,都视为未存在婚姻关系。
    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于:
    (1)前者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内提出,而后者只能在婚后1年之内提出;
    (2)前者可以由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提出,而后者只能由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提出。
    2、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往往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仅包括当事人,其他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3、向什么机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我国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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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