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专利权质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何为专利权质押?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形式。所谓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七十五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因此,可以这样认为,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专利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专利权为质物。 二、何为专利权质押登记? 所谓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三、办理专利权质押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标准表格),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2、主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涉及反担保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担保合同,以上皆需提交原件; 3、出质人、质权人身份证明; (1)中国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个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 (2)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原件并附中文译文,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同时,参照上述(2)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需提交外国单位负责人的护照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专利权有效证明。有效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由出质人出具,若专利权在出质前存在实施许可的情形,需在说明中声明已将该情形告知质权人。专利权出质前没有许可他人使用的,出质人亦需要说明。 7、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提出质押登记申请后多久能够获得《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一般登记部门在收到齐备的登记材料后7工作日内发出通知书(不计算邮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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