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释义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23:4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