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休年假如何支付工资 |
释义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