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赠与给子女,该赠与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子女接受,即有效,若是夫妻双方一方单独赠与给子女,则超越夫妻中一方处分权限的赠与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夫妻双方在赠与子女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没有财产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赠与人不得作为赠与财产赠与他人,否则可能造成对第三人合法权利的侵害。 3、赠与人应当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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