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
释义 | 1、申请贷款时,个人贷款还款能力的标准如何规定? 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乘以还款能力系数扣除家庭其它贷款月还款额的余额。家庭月收入为职工家庭的收入总和,还款能力系数按50%确定。 2、贷款条件中,“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是指什么? “正常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其中,“足额缴存”的下限标准为上年度乌鲁木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缴存比例×2。 3、影响职工借款额度与借款期限的因素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的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需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要素主要包括职工购建房的状况和价格、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 4、职工补缴公积金后,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否视作连续缴存?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补缴不视作连续。 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个人如何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 借款人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不能申请组合贷款。 6、装修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装修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7、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家庭近两年信用记录(包括信用卡及个人贷款记录)出现连续三期或者累计六期的不良记录的,不予受理。 8、身份证上的信息和结婚证、户口本上有不一致的地方,该如何处理? 应到相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证明,确保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的信息一致、有效。 9、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是否有影响?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若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已提取住房公积金,将会影响到其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10、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地区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面向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的职工。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地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1、在乌鲁木齐地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地买的房,能否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 12、利率调整以后如何获取最新还款计划? 借款期内如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的新利率,借款人也可以可登陆中心网站注册会员后可以看到最新对账单,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银行或中心也可打印。 13、公积金贷款的首月还款和末月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根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规定,首月、末月还款金额中的利息不按整月计算,而按实际天数计算。 14、我和女(男)朋友一起买的房子,可不可以用我们两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家庭计算,借款人及配偶最高申请额度为50万,由于你们未取得合法婚姻关系,因此你们的情况额度只能计算一方。 15、原来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到乌鲁木齐来工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缴存时间时,是否可以包含外地的缴存时间? 本人提供外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乌鲁木齐正常缴纳公积金后,可以在乌鲁木齐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16、退休之后购房,能否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退休后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退休前职工符合贷款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且不超过职工及其配偶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17、为什么第一个月还款金额与第二个月不同? 第一个月还款的金额不是按标准的一个月计算利息的,而是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因此建议借款人存款的时候一定要保证足额,否则容易造成第一个月逾期还款。 18、为什么说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定性向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贷款。 第一,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助性的住房储金,只有按规定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职工,才能享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第二,国家对职工购建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实行低息优惠政策,最近几年央行几次调整利率,但每次公积金的贷款利率都明显低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第三,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就是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提高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因而《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9、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几家? 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委托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5家商业银行承办。未经中心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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