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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案说法--强迫交易受处罚
释义
    2006年4月某日下午,女青年廖某来到一个服装店,廖某试穿一件外套,后问店主卢某多少钱,卢称388元,廖与卢某讲价,卢称最低350元,廖不同意想离开,被卢拦住,卢称试穿过就必须买,并对廖威胁,强拉硬拽。最后廖花350元将外套买走。事后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卢某予以治安处罚。
    评析:本案中店主卢某的行为属于强迫交易行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商品交易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应当遵循自愿和公平的原则。这种强迫交易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经营者的平等交易权及交易自由选择权,而且强迫交易行为常常有暴力、威胁手段,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因此,法律必须禁止强迫交易行为,以保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公民的人身安全。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强迫交易的违法行为作了处罚规定。违法行为人一般具有强迫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商品交易、提供或接受服务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行为人是否达到目的,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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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5: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