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构成敲诈勒索行为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构成敲诈勒索行为 构成敲诈勒索行为是: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 二、敲诈勒索罪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 敲诈勒索罪拘留满足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三、绑架和敲诈勒索可以数罪并罚吗 法律网提醒您,绑架和敲诈勒索可以数罪并罚,因为本案勒索的对象是被害人而不是第三者,所以不能认为只构成绑架罪,应当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且本案中绑架和敲诈勒索的行为互不牵连,所以应当数罪并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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