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放人最晚几点 |
释义 | 一、看守所放人最晚几点 看守所放人如没有特殊情况上午十点之前就放出来。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释放在押人员必须办案机关出具相应法律证明。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法律网提醒您,对于家属和被释放的人,没有手续,签个字就可以。一般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看守所是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 2.适用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3.使用目的不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4.适用机关不同。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是刑事羁押机关; 5.法律上的监督不同。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无法律明文规定。 ![]() 三、看守所需要带手铐吗 在看守所,一般不要带手铐,但是有以下情形的,需要戴械具: 1.已经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2.看守所所长批准的,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3.提审或是会见律师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手铐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中,关于对看守所人员戴械具的,都作了严格的限制规定,只有满足法定条件的,才能适用,不得轻易加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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