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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已过一个月能赔偿吗
释义
    一、工伤已过一个月能赔偿吗
    工伤已过一个月能赔偿。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其家属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理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职工认定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认定工伤赔偿标准有:
    1.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兼得吗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兼得,但仅限于未重合的部分。比如交通事故侵权的同时,构成工伤的,可以领取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但是像医药费等重合的赔偿,属于责任竞合了,只能领取一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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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