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宝起诉离婚地点在哪 |
释义 |
一、灵宝起诉离婚地点在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所以,一般也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也有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属于以上情形的,原告也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二、法律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灵宝起诉离婚地点在哪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起诉离婚的地点一般都是在被告的住所地,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结婚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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