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一、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质押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股权转让是一种受让人和转让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受让人已成为公司的一名股东,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并承担公司的债务。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它并不承担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负债和纠纷,最终目的是质押权人实现回收给出质人的借款。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质押要不要登记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法律网提醒您,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三、股权质押资产评估报告需要什么资料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质押合同书; 4.公司股东会决议; 5.双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股权证明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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