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车人虚构65起交通事故骗保 |
释义 | 利用客户留下的身份资料,采用私刻事故处理专用章和派出所调查证明专用章的手段,虚构交通事故,共向保险公司骗得理赔款6.6万余元。昨天,闵行区法院对这起虚构交通事故骗保案件进行了审理。 王某系上海A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负责人。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他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经营期间,利用客户委托其代买车辆保险及维修、理赔一条龙服务时,留下车辆保险合同、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的机会,通过私刻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专用章、派出所调查证明材料专用章,伪造机动车辆车损证明或事故证明的手法,虚构交通事故,共冒用54名被保险人的名义先后向安信保险公司、太平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诈骗保险理赔款。 经查实,A公司及王某先后共虚构65起交通事故,诈骗理赔款66774.5元。其中,骗得安信保险公司理赔款60739.5元,骗得太平保险公司理赔款6035元。上述理赔款,均通过伪造的《领取赔款授权书》划入A公司的银行账户内,用于日常经营。案发后,王某全额退赔保险公司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A公司及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受委托履行客户车辆保险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合计66774.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最终,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A公司罚金3万元;王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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