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必须满足哪些构成要件 |
释义 | 一、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必须满足哪些构成要件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 二、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刑事责任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或者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毁灭国际机关公文数量较多,多次毁灭的,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等等,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追诉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伪造印章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伪造印章罪最长追诉时效是经过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