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释义 | 一、如何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事人可以有三种选择: 1.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 2.只选择行政复议;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如何计算行政复议期限 复议申请期限60日内为一般规则,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一定要有法律特别规定,即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三、行政复议程序的回避的情况有哪些 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的方式是口头或书面形式。法院的告知义务:一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二是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三是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可以申请回避的期间是在案件开始审理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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