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提醒二:进厂上班要存好合同证件 |
释义 | 很多劳动者由于缺乏法律维权意识,在工厂打工的时候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待发生工伤的时候,没有证实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阻碍了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的申请,法律网提醒您:进厂上班合同证件要拿好,下面看具体的案例分析。 【案例】老韦是贵州籍农民工,刚刚走出深山老林前来上海打工的他,在同伴的推荐下,进入市郊的一家铝制品厂工作。担任大炉工的他既没有经过正规的操作培训,也没有上岗证之类的证件。 老韦每个工作日上午六时就要进厂工作,傍晚六时下班,典型的“六进六出”。前不久,在清倒铝渣时,因高温烧制的铝渣遇水爆炸,老韦的脸部等处受到伤害。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老韦向用人单位提出,他希望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却说,没有用过他。原因是老韦既没有与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而且,该单位使用大炉工,必须办理上岗证,进出单位还要有工作证。而老韦这些证件都没有,所以,单位不认可他这个人。老韦强调,他在单位内受伤总是事实,有同伴可以作证。单位认为,他是帮朋友干活受的伤,与单位无关。 无奈之下,老韦前来本报咨询和投诉。 【劳权辨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冤有头债无主的案件。老韦进入该用人单位工作,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比如工作证等。现在,他什么都没有,单位又不承认他的劳动关系,老韦即便想自行申报工伤,因为没有相关书面证明,也难以达成目的。 在本报接待过程中,经常会碰到老韦这样的事件,也确实有职工因为无法证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导致工伤认定无法申报。本报建议职工在进入单位后,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办理,劳动者要么考虑离开企业,要么搜集其它证据。比如工资条、工具、单位发放的工作用品等,甚至可以录取与单位领导之间的谈话,以防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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