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原鉴定项目有遗;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 二、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的名目众多,收费也会因不同地域出现不同,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在400-800元1例,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1例,医疗费用鉴定1200元,交通事故伤残程度鉴定500-1000元1例。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如果不能确定被害人的伤残程度、车辆损毁程度和笔迹情况等,法院就无法判断真实情况,此时如果不能举证清除,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后果。 二、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 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主要介绍了司法鉴定的程序规范,一般的程序就是委托、受理进入初步鉴定,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但是重新鉴定需要有正当的理由,解答了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的问题,其次介绍了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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