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是怎么写的 |
释义 |
一、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是怎么写的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姓名:____ 职务: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_电话: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____在我单位与____因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受委托人委托代理权限如下: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时间为:____________ 委托人或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 二、诉讼代理人委托授权书需要注意的内容 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并且说明委托之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2、 诉讼代理人权限发生变更或者解除,需要当事人书面呈告人民法院,并且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3、 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保管,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 4、须注明诉讼代理人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法律上没有对行政诉讼中的代理人的权限进行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操作的,即代理权限必须注明,不注明,只写全权代理等含糊语句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诉讼代理,指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制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 5、《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6、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7、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8、《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三、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当事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对“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是怎么写的”的问题和诉讼授权代理人的委托书范本之一,当诉讼的当事人要找代理人来帮助自己时,可以结合具体诉讼的内容来找个专业对口的律师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道为名法律网进行咨询,我们由专业律师为您解答,谢谢阅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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