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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兴宁退休医生非法行医被判刑
释义
    近日,兴宁市法院宣判一宗非法行医案。退休医生王某及其儿媳杨某在家非法行医,一患者在接受治疗后死亡。虽然经鉴定患者最后的死因与两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王某、杨某仍因非法行医罪双双被判刑。
    王某从1996年起,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住家内开设诊所为周围群众看病诊疗。而其儿媳杨某具有护士执业证,在该诊所负责配药、打针等工作。今年1月19日12时许,李某喝酒回家后,觉得喉咙痛,于是要求妻子周某去找王某帮其输液治疗。王某在未对李某进行诊断的情况下,开出处方并让杨某拿药品到李某住处给其输液,李某在第1瓶药水输到一半左右时,感到身体不适,后送往兴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系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发作致心力衰竭死亡,与王某的行医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但王某非法行医是事实。案发后,王某、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与死者家属达成补偿协议,已补偿死者家属10万元,并取得死者家属谅解。
    兴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和杨某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开办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因此,该院分别以非法行医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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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