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构成要件 |
释义 | 一、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法律规定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的刑事责任。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中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种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既可以是非军人,也可以是军人。 2.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事禁区的正常管理秩序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军事禁区而冲击或者明知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会造成危害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这种犯罪,行为人往往基于某种个人目的来故意实施,如泄私愤、为达到某种要求而通过聚众扰乱秩序来施加压力等等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 二、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怎么量刑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罪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3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对社会无再犯罪危险等,符合条件可以判缓刑。 法律网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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